【由来】
自汉代以来所设汶江、绵虒(sī)、汶山、汶川等建置皆以境内岷江得名。据《元和郡县志》:“梁置汶川县,因县西汶水为名。”古“汶”、“岷”通用,汶江即岷江,汶乃岷的隶书之变,且岷汶古音相通。岷江亦读作汶江。
【沿革】
古属冉毵(sān)部。汉武帝元鼎六年(前111年)以冉毵地置汶山郡,辖绵虒等5县,绵虒为郡、县旧址在今威州镇姜维城。东汉曾改绵虒县为绵虒道,西晋改绵虒县为汶川县。东晋后汶川郡侨迁都安(今都江堰市),废绵虒县。萧梁于绵虒县地置汶川县,西魏时省。北周天和三年(568年)复置汶川县,县治仍在姜维城,直到明代宣德年间过治寒水驿(今汶川县绵池乡政府所在地)。
共和国成立后,汶川隶属1950年设置的茂县专区,属川西行署区。1952年迁汶川县治于威州。1953年1月1日撤销茂县专区,改设四川省藏族自治区,汶川随属。1955年四川省藏族自治区改设阿坝藏族自治州,汶川属阿坝藏族自治州。1958年曾撤汶川县与茂县、理县合并成立茂汶羌族自治县,1963年分置。1987年,阿坝藏族自治州更名为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,汶川随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