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淇县


[日期:2018-08-05]   来源:www.Youlai19.cn  作者:【由来网】   阅读:2545次

【由来】 
       古为沬[mèi]邑,商末为殷纣王都城,并改名朝歌。因沬邑城西朝歌山,故改沬邑为朝歌。汉高帝元年(前206年) 于朝歌邑旧址设朝歌县。隋开皇十六年(596年) 分朝歌东部在枋城置清淇县(曾改临淇县)。大业二年(606年)废清淇县和朝歌县,于卫贤村置卫县。蒙古宪宗五年(1255年)于卫县鹿台乡置淇州,卫县废为集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12月,改淇州为淇县。清淇县,临淇县、淇州、淇县,均是因城北淇河得名。

【沿革】
       今淇县,古为沬[mèi]邑,夏代为冀、兖二州之域。商王武丁、武乙曾迁都于沬,帝乙二十年(前1082年)定都于此,其子帝辛(商纣王)即位后,并将沬更名朝歌。周武王十二年(前1044年)经过牧野大战,周灭殷商,武王以朝歌地封纣子武庚,并设“三叔监殷”,即监视朝歌武庚。武王死后,“三监”联合武庚叛周。成王三年(前1038年),“三监叛乱”被平后,遂撤“三监”并为卫,封武王弟康叔为卫侯,其国都仍设在朝歌,宫殿建于定昌(今城内东仓)。

       春秋时期,周惠王十八年(前659年),卫遭狄侵,齐桓公会诸侯救卫,立卫文公并迁都楚丘(今滑县地)后,晋据朝歌邑。周威烈王二十三年(前403年),韩、赵、魏三国分晋后,此地属魏国。

       秦时,朝歌邑属三川郡。秦二世三年(前207年),西楚霸王项羽分魏析置殷国,都城设于朝歌。次年三月,汉王击殷,掳殷王司马卬,殷废。

       汉高帝元年(前206年) 于朝歌邑旧址设朝歌县,属河内郡。新朝王莽时,改朝歌为雅歌。东汉时又复置朝歌县。

       三国时,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年) ,分河内郡置朝歌郡,治所在汲县,属冀州。朝歌郡辖朝歌、汲、共、林虑、获嘉、修武6县。

       晋泰始二年(266年) ,改朝歌郡为汲郡,治所仍在汲县,朝歌降为县,属汲郡,仍属冀州。

       南北朝,刘宋改朝歌县属司州部河内郡。北魏太平真君元年(440年) 分朝歌西北部及林虑、共县地,置临淇县,属林虑郡,后废。东魏天平元年(534年) 东魏复置朝歌县,迁汲郡治所于枋头城(今浚县枋城)。东魏天平二年(535年) 分出朝歌县北部,在降城(今汤阴县内)置魏德县,属林虑郡。北周保定元年(561年) 改义州(今卫辉市)为汲郡,治所在朝歌县。又分朝歌县西南部置修武郡,治所先在朝歌县,后移获嘉县。

       隋初,改汲郡为卫州,朝歌县属之。隋开皇十六年(596年) 分朝歌东部在枋城置清淇县(曾改临淇县),属卫州。大业二年(606年)废清淇县和朝歌县,于卫贤村置卫县,仍为卫州治所。大业三年(607年),改卫州为汲郡,辖县和治所不变。

       唐武德元年(618),复改汲郡为卫州,又置清淇县属之。贞观元年(627),卫州治所移至汲县(河南卫辉),辖汲县、卫县、共城、新乡、黎阳5县。同年,改朝歌殷墟地为卫县鹿台乡。贞观元年十七年(643年)废清淇县入卫县,长安三年(703年)复置清淇县,神龙元年(705年)清淇县又废入卫县。

       五代时,建置沿袭唐代。北宋天圣四年(1026年),实行军管,改卫县归安利军辖。熙宁六年(1073年)废卫县为镇,入黎阳县。元祐元年(1086年),复置卫县,属浚州通利军辖,殷墟地鹿台乡仍属卫县。

       金,卫县归浚州辖。蒙古宪宗五年(1255年)于卫县鹿台乡置淇州,属中书省卫辉路,卫县废为集,属淇州,并置临淇县为倚廓。中统元年(1260年),淇县属大名路。顺帝至元三年(1337年),废临淇县入淇州。至正二年(1342年)淇州治所移至今林州市临淇,属卫辉路。至正三年(1343年)复置临淇县,属淇州。后临淇县并入淇州。

       明洪武元年(1368年)12月,改淇州为淇县,属河南省卫辉府辖,次年,将治所迁回朝歌。弘治十二年(1499年) 浚县藉权贵将淇河东淇县所属庆丰、德化、纯化、炫歌、集贤、修仁、永清、明德等8社,割为浚县所有。使淇县减小四分之一,由原来32社变为24社。清代,淇县仍属河南省卫辉府。

       民国二年(1913年)2月,废卫辉府,彰卫怀道改为豫北道。民国三年(1914年)6月,豫北道改为河北道,淇县属之。民国十六年(1927年),北洋政府统治结束,河北道废,淇县属河南省豫北第一行政长公署(驻汲县)。民国十七年(1928年)河南省撤销行政区,淇县直属河南省民国政府。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8月,河南省划为14个行政督察区,淇县属于第十三行政督察区(驻新乡县)。10月,河南省改划11个行政区,淇县属第三行政督察区(驻安阳县)。

       民国二十七年(1938年)2月13日,日军侵占淇县,成立日伪淇县政府,隶属伪豫北道。1943年7月中国共产党在淇县西部山区建立革命根据地,属太行七行署。民国三十三年(1944年)3月,改为淇汤联合县,后改为汲淇联合县,先后属太行七行署和三行署、五行署。民国三十四年(1945年)6月,中国共产党在淇县东南部建立了卫滨县第五区,属冀鲁豫边区。8月15日,侵华日军投降,国民党淇县政府占据县城。民国三十六年(1947年)3月,汲淇县分设,建立淇县民主政府,属太行五专署。民国三十八年(1949年)5月5日,淇县解放。

       民国三十八年(1949年)8月20日,太行行署撤销,平原省建立,下设八个专区,淇县属平原省安阳专区。1952年11月30日平原省撤销,淇县属河南省安阳专区。1954年6月21日,淇县撤销,并入汤阴县,原淇县城关改为朝歌镇,属河南省安阳行署。1958年4月8日,撤销安阳专区,其所辖各县划归新乡专区。1961年12月19日,复置安阳专区。1962年10月20日,恢复淇县建制,属安阳专区。1968年3月18日,安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,5月12日, 淇县革命委员会成立,取代县政府。1981年5月16日,撤销淇县革命委员会,恢复县政府,隶属安阳地区。1983年9月1日,撤销安阳地区,淇县划归安阳市。1986年1月18日,淇县改属鹤壁市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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