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由来】
古时这里因有大片桃林,故称“桃林”。隋开皇十六年(596年),置桃林县。唐天宝元年(742年),在桃林县发现一道“灵符”,故将桃林县改名为“灵宝县”。1993年5月12日,撤销灵宝县,设立县级灵宝市。
【传说】
古时,这里曾被称作“桃林”。据传,夸父追日最后渴死在秦岭脚下,他的桃木拐杖也变成了蜿蜒几十公里的桃林。开皇十六年(596年),于此置桃林县。
唐开元二十九年(741年)12月,一日早朝时,唐玄宗刚刚坐定,陈王府的参军田同秀上前启奏:在函谷关原关令尹喜故宅西边挖出了一道“灵符”——一个桃木制成的木片,上面用朱砂写着“十十十木”四个字,众人皆不解其意,只好将“灵符”送往长安(今陕西西安),呈送玄宗御览。玄宗拿着“灵符”,左看右看,也不解灵符所示何意。
这时擅长趋炎附势的田同秀试探着说:“臣看这几个字合起来好象是古书中的‘桑’字。三个十字,外加一个木字,将木拆开则为一个十字,一个八字,合起来是四十八。”这样一说,群臣都有所悟。“四十八,四十八,玄元皇帝保佑吾皇四十八年盛世。”一位大臣竟然高兴的大叫起来。大家也都随声附和,说这是玄元皇帝显灵,送来“灵符”,可喜可贺。唐玄宗自然也非常高兴,认为这是老子对他的恩赐,于是就把年号由“开元”改为“天宝”。并将发现“灵符”的桃林县改为灵宝县。
【沿革】
虞夏,今灵宝地处豫州。商时,称桃林,属豫州。周时,称桃林塞①,置函谷关。春秋初,地属虢。周惠王二十二年(前655年),晋人假道于虞灭虢,地属晋。威烈王二十三年(前403年),赵、韩、魏三家分晋,此地属韩。秦,初为胡关地、函谷关地,后属三川郡。
西汉武帝元鼎三年(前114年),迁函谷关于新安县。同年在函谷故关置弘农县(以弘农涧河得名)。此为灵宝有县之始。另外,在胡关地置胡县,以水得名,此为阌乡有县之始,武帝建元元年(前140年)更名湖,属京兆尹(在今西安市)。武帝元鼎四年(前113年),割河南(今洛阳市)、南阳二郡之西境置弘农郡(与弘农县合治),领弘农、陕、渑池、新安、宜阳、陆浑、卢氏、丹水、析、商、上洛11县。
新莽时期,改弘农郡为右队,领有弘农县。东汉,初复名弘农郡。光武帝建武二年(26年),划丹水、析属南阳郡。建武十五年(39年),划商、上洛属京兆尹,同时增人湖、华阴二县。这时弘农郡领有弘农、陕、渑池、新安、宜阳、陆浑、卢氏、湖、华阴9县。
三国时,属曹魏,魏文帝曹丕受禅后,避汉献帝讳,弘农郡、县均改为恒农,属司州,领县仍旧。西晋,郡、县复名弘农,属司州。析陆浑、卢氏、新安三县它属后,弘农郡领有弘农、湖、陕、宜阳、渑池、华阴6县。
南北朝,今灵宝地区有四郡五县。
西恒农郡:北朝刘宋的将军薛安都,攻克弘农后置弘农郡,属司州。领弘农、陕、宜阳、渑池、卢氏、曲阳6县。北魏太和十一年(487年),移弘农郡于陕城(在陕县),以避献文帝拓跋弘讳,郡、县复改名恒农。孝武帝永熙三年(534年)在原弘农郡旧址(即函谷故关)置西恒农郡,属陕州。领恒农一县。北周并西恒农,于明帝时复置弘农郡。
朱阳郡:北魏太和十四年(490年),楚人樊唐背梁归魏,因划卢氏地置朱阳郡并朱阳县。郡治在黄水县,隶析州。朱阳郡领朱阳、黄水二县。孝昌二年(526年),省郡。西魏大统二年(536年),又置郡,属东义州。北周并西恒农后,于武帝保定二年(562年),废朱阳郡,置邑阳县。
石城郡:北魏正始二年(505年)划卢氏地置石城郡并石城县,西魏废帝时废郡,并改石城县为玉城县。北周武帝天和元年(566年)废县。
阌乡郡:东魏改湖县为湖城县。北周明帝二年(558年)在原湖城县旧址置阌[wén]乡郡,领阌乡县。
隋开皇三年(583年),废弘农郡入弘农县,并废阌乡郡。同年改义州郡为虢州(治所在卢氏)。开皇十六年(596年),省湖城县入阕乡县。移治于湖城,同年置桃林县。大业三年(607年),恢复弘农郡并移治鸿胪川(今虢镇),领有弘农、长泉、卢氏、朱阳4县。义宁元年(617年),复置湖城县。同年弘农郡更名风林郡,领弘农、阌乡、湖城三县。这一时期,灵宝地区有七个县,即:弘农县、桃林县、阌乡县、湖城县、朱阳县、玉城县、邑阳县。
唐武德元年(618年),改凤林郡为鼎州(以阌乡之黄帝铸鼎原名之),移治阌乡。贞观八年(634年)。虢州由卢氏移治弘农。同年虢州更名虢郡。天宝元年(742年),又改为虢州,领有弘农②、阌乡③、湖城④、朱阳⑤、玉城、卢氏6县。同年,因获灵符于故函谷关尹喜故宅,遂改桃林为灵宝,仍属陕州。
五代时, 属后唐保义军,仍名虢州。领县仍旧。宋、辽、金 仍名虢州。领虢略⑥、朱阳⑦、卢氏、栾川4县,属陕西路。此时,省玉城入虢略。灵宝、阌乡、湖城⑧3县均改属陕州。金贞元二年(1154年),割虢州为陕州支郡,以备潼关。
蒙古至元二年(1265年)省湖城入阌乡(县治在阌底镇)。至元三年(1266年),省灵宝入陕县。至元八年(1271年)复置灵宝,属陕州。同年9月,省虢州入虢略。至元十年(1273年),省虢略、朱阳二县入灵宝。虢略为镇,设巡检司。此时,灵宝地区只有灵宝、阌乡二县,属河南路陕州。
明洪武元年(1368年),灵宝、阌乡属河南府,继改属陕州。隶河陕汝道。阌乡县移治于唐湖城县旧址。清代,灵宝、阌乡县隶陕州直隶州,属河陕汝道。
中华民国元年(1912年),灵宝、阌乡2县仍属陕州直隶州。民国二年(1913年)2月,设立豫东道、豫北道、豫西道、豫南道,灵宝、阌乡2县属豫西道。民国三年(1914年)6月,豫西道改为河洛道。民国十六年(1927年)废道制,灵宝、阌乡2县均直属于省。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4月,全省设立11个行政督察区,灵宝、阌乡2县属河南第十一行政督察区(驻陕县)。
民国三十三年(1944年)4月18日,日军向河南正面战场发起进攻。6月11日,日军占领灵宝、阌乡县城。但因日军兵力不足,被迫东撤,国民党军队迅速收复失地,6月13日收复阌乡,6月15日收复灵宝县城。民国三十八年(1949年)6月21日,陈谢兵团解放灵宝、阌乡两城,标志着河南全省的彻底解放。
新中国建立后,灵宝、阌乡2县属陕州专区。1952年4月8日,撤销陕州专区,并入洛阳专区,灵宝、阌乡2县属洛阳专区。1954年6月,阌乡县撤销,并入灵宝县,治所在灵宝旧城。1959年,因三门峡水库拦洪,县治移至虢略镇。1968年1月,洛阳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,取代洛阳专署,灵宝县隶属洛阳地区革命委员会。1979年7月1日,洛阳地区革委会撤销,改称洛阳地区,灵宝县属之。1986年1月18日,撤销洛阳地区,三门峡市升为地级市,灵宝县划归三门峡市管辖。1993年5月12日,撤销灵宝县,设立县级灵宝市。
【注释】
①《括地志》载:桃林县西至潼关皆为桃林塞。
②显庆二年(657年),避孝敬皇帝李弘讳,改为恒农,开元十六年(728年)2月,复改为弘农县。
③武德元年(618年)属鼎州,贞观八年(634年)属虢州。
④乾元三年(760年)更名天平。大历四年(769年)复名湖城,属虢州。
⑤龙朔二年(662年)改属商州。万岁通天二年(697年),改属洛州,后复属虢州。
⑥原为弘农县。北宋建隆三年(962年),以避昭武皇帝弘殷讳,改弘农县为常农县。至道三年(997年),改常农为虢略。北宋熙宁四年(1071年),省玉城县为镇,入虢略县。金仍旧。
⑦北宋乾德六年(968年)省入常农(即原弘农)。太平兴国七年(982年),复置。属虢州。金仍旧。
⑧北宋熙宁四年(1071年),省入灵宝。元丰元年(1078年)复置,属陕州。金仍旧。